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京1月8日讯(记者 杨淼) 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网站获悉,日前,南京发布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通过提供住房、补贴、政策等为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重大项目人才提供“安居大福利”。据悉,申请安居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择申领租赁补贴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长达5年。
三类高层人才南京购房首套不限购
最高可申请120万公积金贷款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了解,南京计划通过人才安居办法,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来宁就业创业,到“十三五”末,南京人才资源总量增至311万人。
记者了解到,南京对于国际杰出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而对于国家领军人才、地方拔尖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领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赁补贴。
意见中明确规定,这三类高层次人才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等在南京购买首套商品房不限购,且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限额的4倍,即最高可申请1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高校毕业生在南京就业最多可申领5年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者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南京安居办法对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住房方面也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
据悉,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南京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另外,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企业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的时限长达5年。
南京放宽高校自建人才公寓配建规模
多渠道建设租赁住房
据记者了解,南京对于“两落地、一融合”成效显著的高校、“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适当放宽其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的配建规模,着重解决新引进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住房问题。
意见中指出,鼓励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从事专题研究的博士后可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E类人才,在南京市选择申请租赁6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每月2400元租赁补贴;出站留(来)宁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可参照D类人才,在南京选择申购9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每月36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南京还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竞建、竞自持,在集体土地试点建设,在保障房中定量建设,以及在居住用地限地价、限租金、限对象建设等方式,多渠道建设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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