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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7%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过关 8成产自小微企业

发表时间:2018-01-31 1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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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刘文婷)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然而那些绚丽烟花、声声爆竹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背后也隐藏着安全隐患。1月30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经检验,281批次产品中抽查出不合格产品76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7%,其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数占全部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6.8%。

据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静介绍,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6个省(自治区)281家企业生产的281批次产品,重点对部件牢固性、引火线、药种、包装、标志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205家企业生产的205批次产品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约为27%。

“2017年专项抽查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3%,比2016年提升20.7个百分点。”李静指出,本次抽查合格率较2016年明显提高,但整体质量水平依然不高。通过本次抽查,质检部门发现部分安全性指标问题较多,引燃时间、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结构与材质这四个检验项目的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这些质量问题容易导致燃放者或周围人群的人身危险,造成事故。例如,引燃时间过短或过长会增加燃放者燃放过程的安全隐患,结构与材质项目减少组合烟花筒体用纸,筒体壁厚达不到要求容易出现“炸筒”危险。

值得一提的是,小、微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存在短板。本次抽查中,有66批次产自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检验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达33.8%,不合格产品数占全部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6.8%,质量水平与品牌产品存在较大差距。

据悉,针对本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等处理措施。

质检总局同时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消费者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销售点购买质量有保障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根据燃放者年龄、燃放场地等实际情况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购买标注有“个人燃放类”产品,选购时应认真查看警示语、燃放方法、燃放过程注意事项等标志内容。在燃放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燃放说明,选择空旷、平坦、远离居民楼的地点燃放,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此外,倡导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过一个绿色环保、平安祥和的春节。

关键词: 烟花爆竹 总局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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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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